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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4年,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领统计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以及市统计局重点工作任务,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普陀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的相关要求,不断提升依法治统能力,统计法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一、工作成效
1、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最新指示批示精神
一是建立“领导带头学、街镇全面学、统计局深入学”常态化机制。区委区政府先后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改的《统计法》4次。各街镇通过班子集中学、科室专题学等形式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81次。区统计局深入学习6次,专题研究部署7次,切实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自觉性。二是强化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机制。在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的支持下,将统计法纳入党校第46、47期处级干部培训班、第30期中青班主体课程,不断扩大领导干部学习覆盖面,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三是建立同题共答、联学共建机制。与市局核算处、地区处党支部,与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党组围绕党纪条例开展联组学习及交流研讨,以知促行,严守底线红线。
2、加强统计制度建设,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
一是建立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贯通协同机制。与区纪委监委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的实施意见》,先后赴10个街镇联动开展五经普推进情况专项监督,织密监督网络,不断提升监督质效。二是持续巩固专项治理行动成果。落实落细源头数据质量责任制,加强数据质量审核力度,落实《普陀区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试行)》,不断扩大自主核查覆盖面,由服务业、劳动工资等专业拓展至全专业全覆盖。持续加大街镇自主核查力度,核查数量同比增加15%,扎牢扎紧源头数据质量的篱笆。三是扎实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国统字〔2024〕2号)的要求,重点围绕执法监督主动性、能力水平、工作规范、工作保障等方面开展统计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认真逐项查摆问题并形成长效机制,建立违法线索内部移交、调查工作贯通协同以及执法“回头看”等3项工作机制。
3、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提升统计执法效能。强化市区两级联动,运用大数据精准赋能,精准定位数据存疑企业,全年共执法65家,其中,行政处罚警告处罚2家,从源头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放五经普法律告知书1564张,纳统法律告知书375张,推动调查对象积极配合统计工作。二是遵守统计法律法规。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普陀区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并延伸至所有街镇。推动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科委等30余家部门全面清理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全区统计系统79人签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统计工作人员承诺书》。三是大力推进统计法治创新,推进大数据精准执法,会同市局执法处赴普陀区“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联动调研,重点交流“上海公安法律大语言模型”建设经验及“一站式”执法办案经验,探索模型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建设,赋能精准化执法。积极探索联合执法,今年以来与区市场局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6家。
4、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精准普法,线上线下同频共振,依托“一网通办”平台、上海普陀官微以及政务直播间,对普查登记企业精准推送登记事项及法治宣传,进一步提高统计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点面结合,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开展“送法进万企”活动,覆盖3500余人次,向公众广泛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相关法律知识。依托“9·20”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节点,全区上下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32场。加强统计诚信体系建设和统计信用公示,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良好统计氛围。
二、存在不足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针对新修改、新出台的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覆盖面还需进一步扩大。
三、认真履行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将法治建设与统计重点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落实“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制度,带头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党组会研究法治工作7次,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带头深入学习新修改的《统计法》,牵头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治理、防惩责任制建设、统计监督贯通协同、统计执法检查及统计法治宣传等各项工作。持续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深化理论学习长效机制。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将新修改的《统计法》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加强统计法治建设。规范统计执法流程,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防惩责任制,完善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加强统计监督结果在巡察监督中的应用。严格落实统计源头数据质量责任制,推动统计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夯实基层统计基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以全面贯彻新修改的《统计法》为契机,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利用传统宣传手段和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扩大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覆盖面,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良好氛围。
上海市普陀区统计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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