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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陀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草案)》公众参与情况的报告
2024年10月08日 来源: 上海普陀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2024年8月至9月期间,我局组织开展《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陀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草案)》公众参与活动,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公众意见,并就相关意见建议进行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于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9月23日通过“上海普陀”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在征询期内,共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1条,建议内容为政策中不得设置对职业技能评价机构审批和备案程序,要求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陀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草案)》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我局采纳此条意见,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草案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且政策内容中并没有涉及增设对于职业技能评价机构的审批和备案程序。
二、书面征求意见
2024年9月我局书面征求相关公民、法人、社会组织的意见建议,相关公民、法人、社会组织提出1条意见,建议更加统一政策中关于同一主体的相关表述。我局采纳此条意见,对草案中涉及同一主体的内容进行了再确认、再统一。
三、召开座谈会
2024年9月我局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陀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草案)》座谈会,经我局介绍《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陀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草案)》制定情况及政策内容后,参会代表提出5条意见。比较集中的意见有:
1.建议对个人获得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适当补贴。
2.社会化培训评价是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方式,建议适当给予社会化培训评价更多政策倾斜。
以上意见未予采纳,理由是:针对第1条建议,综合考虑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情况和技能人才培养导向,仍重点鼓励技能人才通过培训评价,逐步提升技能水平,最终成长高技能人才。针对第2条建议,社会化培训评价作为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确应给予充分支持,但职业技能竞赛等其他方式也在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需立足区域技能人才培养实际统筹谋划。
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