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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解读】关于《普陀区全面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的工作方案(草案)》的政策预公开解读
2025年03月14日 来源: 上海普陀为全面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24〕56号)文件精神,加快构建本区建筑垃圾全链条全过程闭环管理体系,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提升建筑垃圾治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制定本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草案)》)。
现就《工作方案(草案)》作如下解读:
一、《工作方案(草案)》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6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24〕56号)
二、《工作方案(草案)》的主要目标有哪些?
1.实现建筑垃圾处置体系平衡有序。通过工地回填利用、充分挖潜消纳场所、推进资源化利用等手段,推动全区建筑垃圾产消平衡。
2.实现建筑垃圾管理体系全程闭环。结合信息化手段,通过建设、管理、执法等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堵塞管理漏洞,全面掌握建筑垃圾流量流向,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3.实现建筑垃圾执法体系全链条打击。通过建立问题查控机制、完善检查执法、强化管执联动,有效遏制建筑垃圾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方案(草案)》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工作任务主要有4项,分别为:1.构建产消平衡的处置体系,包含推动源头减量、提升消纳处置能力、强化资源化处理;2.构建全链条全过程闭环的管理体系,包含加强备案申报管理、加强源头工地监管、加强运输处置市场监管、加强运输车辆监管、加强消纳场所监管;3.构建全链条全过程闭环的执法打击体系,包含严查非法排放、严打“黑车”运营、严处非法消纳、严管跨省倾倒;4.构建数字赋能监管体系,包含推进我区数据平台建设、推动数据共享研判。
四、《工作方案(草案)》的主要任务实施时间是什么?
主要任务实施时间分为持续推进和按年度时间节点完成。其中,提升消纳处置能力任务中的排摸年度土方消纳需求和土方消纳潜力、加强消纳场所监管任务中的消纳场所安装视频监控和车辆车牌识别设备、在大中型消纳场所安装称重系统等电子信息装置加强监管、推进数据平台建设任务以及推动数据共享研判任务中的及时将涉及建筑垃圾违法查处的信息对接市建筑垃圾综合服务监管平台,按年度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其余任务均为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