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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教育局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2025年02月18日 来源: 上海普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普陀区教育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规范管理要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审核,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及时修订“一网通办”办事指南,不断提升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水平。
2024年,区教育局有行政许可事项共计10项,其中,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均为区教育局的事项6项,受市教委委托实施机关为区教育局的事项2项,区教育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委承办的事项1项,实施机关为区教育局和镇政府的事项1项。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4年,在市教委统一规范指导下,区教育局全面调整优化教育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确保编制完备、准确有效。充分依托“一网通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据进行审核许可,实施全程网办,按照“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的原则,继续精简材料清单,优化办事流程,实行一站式审批、一次性告知,切实提高审批效能。区教育局有办件数量的事项4项,分别为“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21件、“校车使用许可”91件、“教师资格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564件、“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缓学31件及休学180件。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1.持续加强行政执法工作。通过收集投诉举报线索、街镇巡查及部门联合检查等渠道或方式,加强对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认真核查各类违法违规线索,对于查实的违规机构,根据上海市线索移交协作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违法线索移交工作。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一是进一步完善普陀区教育类培训机构日常检查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区内教育类培训机构专项检查、日常检查、数据稽核和信访核查等工作。持续完善机构办学信息定期更新机制,督促机构及时更新办学许可证相关信息,要求机构及时落实对日常检查问题的整改。二是强化日常监督,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校车运营的安全性,并督促校车使用单位开展安全专题教育。同时,通过开展开学检查以及校车安全隐患整治排查等检查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灭火器、安全带、车厢及逃生门等关键部位进行排查,认真查摆那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
3.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依托区“互联网+监管”系统,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部门、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等部门开展校车安全、教育类培训机构等“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对30家教育类培训机构开展监管工作,检查结果合格。对上海安生学校、上海麦奇思幼儿园、上海普陀比泡乐儿幼儿园等16所学校进行校车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合格。
四、改革创新情况
1.完善信息互通及公开机制。区教育局联合区体育、文旅、科委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行业主管部门,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联评联审工作,形成联合审批工作机制,加强综合治理成员单位信息互通,梳理调整重点关注的机构清单,并将相关动态信息及时通报至有关部门。
2.创新信用信息应用建设。依托“一网通办-随申码”城市服务管理数字场景应用,深化校培机构“一码公示”场景应用创新机构监管方式,实现校培机构办学许可证和登记证书对外公示,推动培训机构规范办学。
3.开展学校集体用车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区学校集体活动用车管理,保障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联合区数据局、区公安分局,将“学校集体用车综合监管”列入《2024年普陀区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行业领域清单》。对“集体用车一件事”事项业务审批流程、材料上传权限等内容进行优化升级,并结合学校周边摄像头及“校车码”应用,自动探测发现车辆异常、驾驶员异常,向相关人员预警提醒,让学校集体用车监管从“线下查”转向“扫码管”,强化现场用车监管和事后用车评价工作,切实提高现场核查效率,严把车辆“体检关”。
五、监督纠正情况
1.监督检查常态化。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年初制定检查计划,将校园安全检查、专项监督等相关检查事项相整合,避免多头重复开展有效减轻行政相对人负担。规范组织开展执法行为,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立即整改、责令整改、现场复查等措施。
2.加强信用公示工作。根据行政审批“双公示原则”,依托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在规定期限内依法主动公开“教师资格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校车使用许可”“开办非学历教育、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学校”等行政许可信息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强化监督举报作用。畅通公开投诉电话、信访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途径,依据市民提供线索,通过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监管。本年度,区教育局向区市场监管局移交涉嫌违法违规机构线索21件,并配合做好后续联合执法约谈等工作。
2024年,区教育局在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中,未收到企业群众投诉,行政相对人满意度较好。全年无涉及行政许可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执法力量相对比较薄弱,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一是探索委托执法途径,不断扩大执法队伍规模,通过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等形式,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二是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街镇、相关执法部门的沟通合作、联合执法,共同抓好批后监管,维护教育发展环境。
2.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联合审批及日常监管还需进一步优化。在原有体育类联评联审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科技、艺术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审批工作,做好牵头协调区内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工作。
3.学校集体用车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工作还需不断优化。继续完善《学校集体用车综合监管改革实施方案》,畅通反馈渠道,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对学校集体用车备案审批、现场用车监管、事后用车评价等环节进行完善,为学校的集体活动用车的使用安全提供有力监督保障。
单位名称: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日期: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