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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普陀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公务车报废处置的请示
索引号:
SY310107202402840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公开属性:
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5年07月09日
发文字号:
普人社〔2015〕29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01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普陀区财政局:
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普陀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医保中心)现有公务车2辆,2015年经区机管局核定车辆编制数1辆。为严格执行公务车管理相关规定,拟报废1辆。
从医保中心2辆公务车的使用频率、配件老化程度等方面综合考虑,经2015年6月10日局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同意医保中心报废的车辆是:2006年购买的帐面价值26.78万元的别克客车(机动车登记编号:沪F68722,车架号:LSGDC82DX6E019744,车型:SGM6515 GL8)。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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