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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年01月20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编制,由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2024年上海市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密结合财政工作特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进政务公开领域深化改革,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提高公开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及时、规范与安全。

主动公开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区财政局积极做好本区财政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会计代理记账行政许可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区财政局制发公文20件,建议提案5件。

(二)依申请公开

区财政局建立依申请公开专人负责制度,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办理工作,优化办理工作流程,及时、准确答复申请人,切实保障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2024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2件,占20%;信息不存在1件,占10%;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1件,占10%;咨询4件,占40%;主动撤销2件,占2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控内容发布审核全过程,加强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更新,健全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的电子化管理和归档,定期按时向区档案馆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备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积极发挥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扎实做好信息发布后台管理。2024年,区财政局按要求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更新,同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查询、诉求,拓宽了与群众互动交流的渠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

建立“主要领导亲管,办公室抓总,责任科室落实”的工作体系,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筑牢公开基础。全面落实监督审查责任,对全区预算单位的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开展检查,以确保财政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推动建立阳光财政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5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7

0

0

0

0

0

7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1

0

4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4年,区财政局按照《条例》及《规定》要求,在加强制度保障、推进平台建设、扩大主动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开放活动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常态化开放活动有待加强;二是公开范围还不够全面,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进行了如下改进:一是增加开放形式。区财政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定期举办多样化惠企政策的主题活动;加强宣传,提高公众知晓度,以丰富形式,强化常态开放,促进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二是拓展公开内容。将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持续健全完善财政信息发布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安排,区财政局持续做好政府预决算、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组织开展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对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跟踪督促落实整改,确保各项信息完整准确,进一步提升公开质效。

(二)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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