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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年01月21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编制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www.shpt.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本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设“创新发展活力区、美好生活品质区”的总体目标,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各项工作,严格落实《条例》和《规定》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本局就“关于普陀区轨道交通20号线广泉路站地块(交通路3177号、3185号、3193弄1-11号)房屋征收项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开决策背景与说明、草案全文、草案解读、公众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推动轨道交通20号线广泉路站房屋征收工作。围绕住房保障、两旧一村、物业管理、财政信息等重点领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通过“上海普陀”网站、“普陀房管”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各类房管民生信息739条,其中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656条,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3条,“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公文67件,发布人大代表建议15条,政协提案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方面

严格落实《条例》和《规定》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化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工作。2024年本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4件,答复244件(含上年度结转申请5件,另有5件结转到下年度答复),其中在线申请209件,信函申请21 件,当面申请14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10件,其中申请人主动撤销1件,结果维持4件,尚未审结5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6件,结果维持6件。未出现被纠错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4年,本局会同区委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双业红”相关工作,编制红色物业创建指引和业委会运作你问我答,开展普陀区住宅小区业委会负责人培训,通过专题报告、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等推动业委会更好掌握规范化运作必备知识,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住宅小区物业治理共同体。编制《普陀区城镇房屋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并做好相应政策解读,指导街镇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巡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做好上海普陀政府网站普陀房管各栏目内容维护,优化信息发布平台功能,提升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通过网站互动平台回复公众咨询和意见建议。利用“普陀房管”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房管民生领域各类信息、工作动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2024年度本局社会评议和专项考核情况良好。本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调度、协调和督促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工作汇报,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为全面提升本局各部门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多次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依申请公开讨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0

13

0

0

0

1

24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1

 2

0 

0 

0 

0

7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2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1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5

1

 0

0 

0 

 0

6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2

4

 0

0 

0 

 0

 8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2

1

 0

0 

0 

1

2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6 

0 

 0

0 

0 

 0

 6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

 0

0 

0 

 0

 0

 

6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8

2

0 

0 

 0

0 

 30

(七)总计

 230

 13

 0

 0

 0

1 

 24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0

1 

 5

10 

2

0 

0

 0

 2

4

0 

0 

0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优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对涉及公众利益政策文件和重大事项,组织听取公众意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方便公众知晓的路径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健全咨询回应机制,对咨询较为集中问题,制定常见问题解答知识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落实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4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本局围绕住房保障领域和房屋管理各项工作做好信息公开,优化廉租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房源信息、申请条件、申请渠道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实现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和办理“阅办联动”。

(二)创新工作情况

本局积极开展政策公开政社合作工作,加强与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西部365职业培训中心等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合作,开展了普陀区“BOSS讲堂”等系列行业培训、政策解读活动。邀请市民代表做客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直播间,开展筑梦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解读”线上线下同步政策解读政府开放月活动。

(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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