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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年01月23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普陀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安排,不断强化主动公开意识,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及时准确公布各类政务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普陀区司法局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行政发文8件,主动公开年度计划、总结、机构职能、预算决算、建议提案办理等信息,主动公开率100%。定期发布部门工作动态,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新闻动态66条,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了解需求,提高行政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坚持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件,严格执行办理程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精准掌握实际诉求,对咨询类申请视情进行便民告知。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4件,办结9件,其中,申请人主动撤销2件、获取信访、复议、诉讼、档案信息4件,咨询类2件,非政府信息1件,未出现被纠错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各项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督检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确保发布信息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做好门户网站运行维护工作,持续用好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媒介,积极推送政府信息,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2024年,通过“普陀区司法局”“法星在线”微信公众号推送内容725篇,不断提升宣传效果及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全面统筹及业务培训,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建立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定期对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情况进行梳理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0

0

0

0

0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普陀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政策文件阅办联动有待进一步拓展等。

针对2023年存在的信息公开形式需进一步扩展,信息发布内容、格式等方面仍需加强规范和审核等问题,2024年,普陀区司法局更加关注公开信息内容审查,同时丰富公开形式,着重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不断提升“普陀区司法局”“法星在线”微信公众号宣传效能,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严格执行《2024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围绕工作要点依法规范做实主动公开,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加强政策集成发布,结合“一网通办”办事事项定期梳理政策情况,推动所涉政策全部实现“阅办联动”。

(二)重点领域工作推进情况

加强政社合作,推荐来自法律服务机构、人民调解协会的2位政策推介大使,充分发挥区律工委、人民调解协会职能作用,加强政策宣介。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政府开放月期间,在普陀公证处举办2场、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举办1场政府开放活动,让市民代表零距离了解公证及我区公共法律服务情况,连续第六年举办“法治普陀——公共法律服务开放日”活动。

(三)创新工作方法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与新闻宣传一体推进,围绕工作重点,针对重要节点和大型活动,加强选题策划、工作沟通,开展集中式、组团式宣传,发挥乘数效应,扩大宣传影响力。如开展“法律科技宣传月”活动,多角度报道、解读线上解纷平台等。

(四)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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