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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石泉路街道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年01月23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石泉路街道办事处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石泉路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围绕街道中心工作,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基本要求,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领域完善公开制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精准度和透明度。现就2024年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个,主动公开公文19件。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本年度街道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均为网络申请。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其中1件为上年结转,结转下年办理4件,均在规定时限内按时办结。办理流程严格按照《普陀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及相关文件精神,答复规范、准确、合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街道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和责任部门,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强化受理审查、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信息的及时归档、更新和备份,为公众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服务。

(四)平台建设与维护

街道通过“上海普陀”政府门户网站、“靠谱石泉 石泉实美”微信公众号、石泉《社区晨报》等政务新媒体平台载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街道动态发布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本年度通过门户网站受理市民咨询6留言2件,答复率100%,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新媒体的便捷、便利、便民。不断加强线上平台日常维护,每个季度严格对照区网站监测报告,整改错字错链,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规范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五)监督与保障

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府办政务公开科组织的各项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工作水平。建立由分管领导主管,党政办主任负责,政务公开联络员、工作人员共同参与的组织架构。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配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街道主要领导不定期听取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汇报,并结合工作重点作出工作部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4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1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 年度办 理结果

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1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

0

0

0

0

0

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 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 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 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 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总计

17

1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9

0

0

0

9

1

0

0

0

1

0

0

0

0

0

 

、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本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和优化;二是工作特色亮点不够明显,创新意识有待增强;三是与公众的互动交流仍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街道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信息内容建设,挖掘更多公众关心的信息点,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平台,更好地发挥官方平台的作用,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三是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互动,通过政府开放日政府开放月平台,增进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落实工作要点情况

8月30日上午,石泉路街道组织开展“一屏观天下、一网管全城”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月活动,邀请了街道居民代表来到街道城运中心,通过实地参观和座谈交流的形式,让居民更为直观地了解和感受城运中心的日常工作,知晓、认同和支持城市综合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市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让政务公开“零距离”。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以及《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税〔2021〕7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总金额为0、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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