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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年01月22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医疗保障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上海普陀”门户网站(www.shpt.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本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要求及区政务公开工作相关部署,围绕医疗保障领域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本机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五公开”要求,通过“上海普陀”门户网站“普陀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医保政务信息。截至2024年底“普陀医保”微信公众号共推送图文159篇次通过“一网通办”总门户公开政务服务事项38项制作行政公文8件,主动公开8件,主动公开率达到100%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公示”栏目及时公开区医保基金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共62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医保行政执法工作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畅通申请渠道,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办理流程,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准确无误合规合法。本年度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4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给予答复,答复率100%。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全面梳理医保政策文件、决策过程、执行结果等信息,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机制,及时动态调整更新信息内容。根据工作调整及“三定”规定,及时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更新局领导班子工作分工、机构职能、机构设置等情况。利用“普陀医保”微信公众号,及时公示年度普陀区长护险定点居家护理机构信用评估结果。推进《普陀区定点零售药店信用评估分级工作方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全过程公开,并同步发布政策解读。

(四)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公开栏目“普陀医保”微信公众号内容的审核和维护,及时有效传递医保资讯,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常态化举行政府开放活动,以“政务直播”的形式组织承办“全民参保手牵手,医保政策面对面”——2024年普陀区政府开放月医保专场活动,结合“普陀医保”公众号发布活动情况,推动线上线下联动融合,加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

根据2024年度区政务公开季度评议调查报告和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相关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及问题整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组织开展局系统政务公开培训,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与实际操作要点,学习政务公开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制度的理解把握和规范化工作实操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入,存在应用不熟练、理解不够准确问题

二是医保政策解读力度有待提高现有政策解读形式虽多样,但覆盖面有限,未能精准触达各类受众群体信息传播渠道还需更加多样化。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医保政策、信息公开法规、政务新媒体应用规范等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养,打造既懂医保业务又精通信息传播、法律法规等的复合型人才,助推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提升

二是进一步拓展政策解读渠道线上依托“上海普陀”门户网站、“普陀医保”微信公众号等,采取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方式,针对不同居民群体推送定制化政策解读内容;线下医保网办体验程序、电子地图等引导服务延伸至基层网点打造医保社区科普宣传点、企业宣传点,普及医保惠民政策,全方位提升政策推广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创新举措

本年度,我局聚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医保领域法律法规与政策,创新推出全年“小蓝有约——医保守护行动”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打造“普小蓝”医保宣传形象(“普”代表普陀,“小”代表店小二,“蓝”代表忠诚的医保底色),组建专业宣传团队,开展一系列贴近民生的政策宣传服务活动,构建起一座连接政策与群众、保障与需求的坚实桥梁。全年举办43场“小蓝有约——医保守护行动”,深入企业、医院、学校、社区等场所,服务数千人次,“普小蓝”政策宣传视频在区内10个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及290个社区居委电子大屏上滚动播放。

一是线上多“点”发力。利用“上海普陀”、“普陀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以及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漫画、短视频等形式,由“普小蓝”为大家进行生动直观讲解,让医保政策变得通俗易懂;开展政务直播,以案例分析、问答互动等形式,送达医保政策,拓宽宣传渠道;推广智慧医保,打造“‘码’上服务”项目,群众足不出户“扫码”即可享受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

二是线下多“面”覆盖。制作“普小蓝”衍生宣传产品:宣传折页、海报、环保袋等,让“普小蓝”带着政策潜移默化深入群众;走进医院、社区、企业等,摆展台、发物料,“面对面”解答医保热点问题;设置“小蓝医保角”,让群众在数字医保体验区与“普小蓝”面对面互动,沉浸式体验医保高频网办事项办理流程;邀请社区居民实地体验业务流程,召开专题座谈会,了解群众诉求,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二)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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