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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普陀区宜川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年01月22日 来源: 上海普陀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宜川路街道进行编制,报告涵盖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www.shpt.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宜川路街道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要求,对标2024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深化本街道的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依据相关工作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审查、发布等进行完善和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本年度共制发公文22件,其中主动公开公文19件,主动公开率为86.36%。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宜川路街道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含上一年度结转10件)。予以公开9件,公开率45%;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7件,占35%;因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和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等原因不予公开2件,占10%,因申请人主动撤销2件,占10%。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1件,诉讼1件,未出现被纠错的情况。政府信息申请渠道畅通,办理流程规范,并及时在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上录入、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推进本机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全领域标准目录的设置和维护,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的审查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上海普陀”门户网站,持续推进街道子站建设。通过优化内容发布,联动街道“丈量宜川”微信公众号、“丈量宜川”视频号、《宜川社区报》、随申办宜川街道旗舰店等网络、平面载体,结合街道、居民区政府信息公开站点,及时并主动发布各类政务信息、社区动态、便民信息及政策解读内容,呈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化。同时,加强线上平台日常维护,对于区网站监测报告的内容即知即改,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规范性、及时性和有效性。2024年度,通过门户网站答复市民咨询11件,答复率100%。
(五)监督保障
2024年,宜川路街道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内部审查流程,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部署相关工作。党政办公室负责上传下达、统筹协调各业务科室配合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积极参加区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14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 |
0 |
0 |
0 |
0 |
0 |
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七)总计 |
20 |
0 |
0 |
0 |
0 |
0 |
2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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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1 |
0 |
1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因网站更新之后,对新的网站架构不熟悉,造成标签设置错误以及偶有错链情况存在;政务公开工作内容越来越多地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和条线的协作,目前存在对法规条例界定不够清晰,各部门沟通不畅的问题。
针对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改进情况如下:积极使用检测软件,充分做好“三审三校”工作,提升文字内容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创新工作
2024年街道邀请普陀区政策推介大使恽梅首次在区政务直播间就《普陀区既有住宅更换电梯软法指引》进行政策解读,让法律法规以更加生动直观的讲解方式得以呈现。
在2023年,街道积极推进法治建设与基层治理创新举措,与普陀法院紧密合作,以中远两湾城为试点,成功打造了全市首创的“居委法苑”基层法治平台。步入2024年,在普陀法院的专业支持与资源赋能下,“居委法苑”进一步拓展功能与影响力,依托半马苏河驿站・1690党群服务中心,设立了“院外实训基地”,全面提升基层治理骨干的法治观念和矛盾调处能力。同时,紧跟时代发展步伐,聚焦新兴领域蓬勃发展所带来的新需求以及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呈现出的独特特点,宜川路街道联合普陀法院探索性地设立了全市首个涉“新兴领域”纠纷巡回审判点,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至新兴业态前沿。通过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精准发布风险提示信息以及有效实施矛盾预防策略,以高效的个案化解为手段,实现类案预防的目标,从源头上减少纠纷产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与民众满意度,为构建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充分彰显政务公开在促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价值与积极作用。
在2024年,街道积极联动多方社会力量,深入推进“政社联动”与“政社合作”模式,为青少年儿童、社区老人开展多元服务。携手普陀区明尘社区发展中心打造“‘宜心护航’心理健康”及“半马苏河・小湾豆”文明实践等特色项目。截至目前,累计开展服务超300场次,惠及民众达8500人次,通过在利用社会资源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方面的积极作为,促进街道公共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和优化,进一步增强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信任与互动,推动社区的和谐发展与建设。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