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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政府信息工作报告

2021年01月29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各项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高标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2020年度,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1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在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我委办公室和政策法规科密切配合,推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每月向分管领导汇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认真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及时学习领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精神,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及时更新调整《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事宜提出咨询,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一)主动公开方面

1.提高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率。2020年度,我委贯彻落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要求,严把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关。主动公开公文151件,主动公开率88.55%,较上一年度有明显提高。

2.规范做好决策公开。依照《上海市普陀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等三项制度的规定,将我委本年度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制定全过程信息在门户网站专栏主动公开,并邀请决策事项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参与审议。

3.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本年度我委共牵头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2件,主办区人大、政协提案4件、会办5件,其中1件人大重点建议,1件政协重点提案,全部按期办结并在网上将答复内容全文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自新修订《条例》《规定》施行以来,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指派办公室政务公开专员参加市发改委、区府办举办的多场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会,领会新修订的《条例》《规定》精神,调整完善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答复标准格式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确保答复程序和内容准确规范。本年度我委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其中9件为依申请公开或部分公开,答复流程和内容规范,无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结果纠错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编制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和区府办关于标准化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委积极配合区府办政务公开科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编制工作,共梳理事项40项。

2.持续用好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通过全市统一的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及时进行公文备案、依申请公开办理、考核数据填报等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四)平台建设方面

配合区政府推进“互联网+政务”,将新出台的重点公开内容(指南、制度、年报等)推送至网站醒目位置,方便公众及时获取。安排专员定期检查网站公开内容,对内容明显有误的信息和长期未更新的问题,第一时间予以整改。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加强对全委人员的指导。我委办公室学习领会政务公开工作最新精神和工作要求,并及时向专业科室和相关人员进行传达,指导他们做好公文类政务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

2.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我委办公室负责人、政务公开工作专员积极参加市、区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学习有关政策和业务知识,提高公开能力水平,并及时向全委传达会议精神和先进做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6.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3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3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1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9

3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委按照《新条例》的要求,认真进行政务公开工作,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率比上一年有了显著提高,但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的效率与质量方面,还有一定提升空间,如何增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效果,提高申请人的满意度,提高依申请公开的质量,需要进一步改善提升。下一步我委将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在保证高主动公开率的同时,提高政务公开服务质量,不断增强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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