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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政府信息工作报告

2024年01月1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www.shpt.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区发改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工作的各项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以提升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强化监督检查为抓手,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总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发改委贯彻落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要求,主动公开公文167件,主动公开率94.89%。共完成3项重大决策公开,将全过程信息规范完整公开于门户网站专栏。共受理市、区人大政协建议提案19件,其中市政协提案会办3件;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6件(内含区人大建议4件,主办2件、会办2件;区政协提案12件,主办8件、会办4件)。全部按期办结并在网上将答复内容全文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共办结依申请公开32件(含上年结转1件),其中予以公开15件,无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结果纠错情况。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一是主动服务。主动与申请人联系,详细了解具体申请内容,提高办件效率。二是交流学习。针对疑难问题,积极同上级部门、兄弟部门咨询研讨、交流意见,提高答复的科学性、准确性。三是会商制度。针对具体业务内容申请件,办公室牵头,协同业务科室共同商讨研判,进一步保障答复准确。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用好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每月及时进行公文备案、依申请公开办理、考核数据填报等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积极配合区府办政务公开科开展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制作,完成阅办联动文件梳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结合工作实际,将重要文件及时公布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醒目位置,方便群众查阅。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员定期检查网站公开内容,对有明显错误或长期未更新栏目进行整改。

运营维护好“信用中国(上海普陀)”网站,及时更新网页内容,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发布信用政策、信用动态,打造线上对外信用宣传服务窗口,营造了良好社会信用环境。

(五)监督保障

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信息公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科员为组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2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日常工作,每月汇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加强宣传引导。及时传达市委、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最新要求和指示,指导办公室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积极参加市、区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学习有关政策和业务知识,提高公开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

 0

0

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4

 0

0

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4

(七)总计

32

0

0

3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务公开.png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委信息公开栏目更新不够及时,部分内容表述不够精确。

(二)改进情况

针对2022年度我委信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的问题,2023年,我委认真进行政务公开工作,重大决策预公开阶段同步做好草案解读,决策发布后做好决策解读,以图解和文字解读相结合的方式,解答群众的疑难问题,更加便于群众了解政策、运用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严格按照《2023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季度测评结果,及时整改,大力提升,进一步完善对要点的落实情况。

(二)重点领域工作推进情况

1、规划计划类公文公开情况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科学编制年度计划,形成《普陀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普陀区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提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与任务,通报2023年上半年计划执行基本情况,对标对表,为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2、优化营商环境公文公开情况

发布《普陀区深化“人靠谱(普),事办妥(陀)”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2023年)》,注重企业感受度,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励支持创新创业,帮助市场主体解难题、复元气、增活力,切实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实现“以四到四办换四心”。

3、产业政策公文公开情况

发布《普陀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细则》,进一步规范普陀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全面提升服务业发展能级,带动各类社会资本加大对服务业发展的投入。并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实现阅办联动。

4、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做好主副食品保供稳价与民生商品价格监测分析,2023年度形成价格监测月报12期,完成4个季度价格简报编制工作,保障居民消费水平稳定。

(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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