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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01月19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总体情况

区商务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立足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信息,2022年商务委行政发文主动公开率、规范性文件备案率、信息咨询及时回复率均达到100%,以高标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公文类文件公开。2022年度,全委贯彻落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总体要求,主动公开公文36件,主动公开率100.00%。

2、规范性文件公开。2022年全委公开规范性文件1件,依照《上海市普陀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规定,做好政策图解说明和文字说明以及政策问答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辅助说明。

3、财政信息公开。围绕部门预决算、部门预算绩效、财政专项资金三个方面,及时公开财政资金执行情况,全年公开财政类信息6件。

4、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全年答复代表建议6件,政协提案17件。全部按期办结、全文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做好市民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工作,全年办结依申请公开事项7件,答复率为100%,全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和发布审查,在文件印发前明确公开属性。对不予公开的信息应注明理由,公文归档每月及时移交档案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1、门户网站维护

高度重视“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中“普陀区商务委”栏目的建设,积极配合区政府推进“互联网+政务”,围绕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综合委重点工作,及时更新网站内容,确保公众可通过互联网查阅商务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答复市民咨询,全年线上回复市民咨询19条。

2、政务微信运营

充分发挥政务微信的公开作用,完善发布机制,规范发布流程,提高发布信息的应用水平。“上海普陀商务”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信息236篇(条),总阅读量85275次,截至12月底,累计关注人数4303人。

(五)监督保障方面

1、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制度。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信息专人负责、专人审查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敏感词、错别字、政治性错误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查。

2、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全面、安全、及时。严格责任追究,狠抓责任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1

0

1

0

1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1

0

1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1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1

0

1

0

1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纠正 结果 审结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商务委信息公开工作在范围和质量上得到进一步提升,但在工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的规范性不足。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

(二)改进情况

一是持续强化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确立AB角制度,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性,不断提升办事人员与申请人沟通协调的能力。二是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扩大市民开放参与度,采用图片、视频等多媒体元素,做好政策解读、信息多元化发布,让政务信息通俗易懂、深入人心。三是加强政务公开服务意识,做到网民留言及时答复、市民咨询及时受理,人民来信及时处理,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以及《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税〔2021〕7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2、在本区政府开放月活动中,区商务委组织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政策解读活动,进一步关注相关服务贸易企业发展,进一步指导企业进行政策申报,帮助企业用好用足市、区各级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政府开放月活动旨在拓宽政府开放渠道,扩大活动展示面,让更多社会公众知晓、了解、认同、支持政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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