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了我需要做的事情?

  • 孕三月内可去医院体检,

    领小卡《上海市孕产妇健康手册》

    需要材料:

    1、身份证明

    2、居住证或住房合同

    3、结婚证

    4、在早孕时超声检查报告

    v

    医院地址:

    现居住地附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怀孕13-16周

    选择孩子出生医院建立大卡

    建大卡:

    1、怀孕13-16周,选择分娩的医院建大卡;

    2、去医院挂号按医生嘱咐就诊检查;

    普陀区可以建大卡的医院:

    上海市同济医院、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上海市普陀区人民医院、上海市普陀区利群医院、上海市普陀区妇婴保健院

  • 请根据医嘱

    做好准备等待生产

    温馨叮嘱:

    1、请宝妈们做好每次的产检工作,若有问题请及时咨询。

    2、请以轻松平和的心态等待宝宝降生。

生育后您可能会有的困惑?

  • 1

    生育假是多少天?如何享受?

    答:按照《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六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生育假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生育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 2

    在2021年5月31日(包括5月31日)之后至新修订《条例》出台实施(2021年11月25日)前这段时间已经生育子女的夫妻,如何享受生育假?

    答:在这段时间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已经生育子女的夫妻,如果女方已经按照原《条例》享受完毕三十天生育假的,可以再补享受生育假三十天;如果女方已经领取了原三十天生育假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可以再补领取三十天生育假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医保部门会自动按原申领银行账户予以补发,无需个人重复申请。

  • 3

    育儿假是多少天?如何享受?

    答:按照《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在实际执行中,育儿假按照生育的子女数量计算天数。每年的育儿假原则上应在当年使用,可以连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

  • 4

    《条例》规定,“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这里的“每年”是指自然年?还是周年?

    答:指的是“周年”。举例来说:如果孩子的出生时间是2021年12月1日,则到2022年11月30日是一个周年,在这个周年期间,双方可以享受育儿假各5天。以此类推。

宝宝出生了,我可能需要做的事情?

怀孕了我需要做的事情?

  • 孕三月内可去医院体检,

    领小卡《上海市孕产妇健康手册》

    需要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结婚证

    4、在早孕时超声检查报告

    v

    医院地址:

    现居住地附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怀孕13-16周

    选择孩子出生医院建立大卡

    建大卡:

    1、怀孕13-16周,选择分娩的医院建大卡;

    2、去医院挂号按医生嘱咐就诊检查;

    普陀区可以建大卡的医院:

    上海市同济医院、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上海市普陀区人民医院、上海市普陀区利群医院、上海市普陀区妇婴保健院

  • 请根据医嘱

    做好准备等待生产

    温馨叮嘱:

    1、请宝妈们做好每次的产检工作,若有问题请及时咨询。

    2、请以轻松平和的心态等待宝宝降生。

生育后您可能会有的困惑?

  • 1

    生育假是多少天?如何享受?

    答:按照《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六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生育假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生育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 2

    在2021年5月31日(包括5月31日)之后至新修订《条例》出台实施(2021年11月25日)前这段时间已经生育子女的夫妻,如何享受生育假?

    答:在这段时间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已经生育子女的夫妻,如果女方已经按照原《条例》享受完毕三十天生育假的,可以再补享受生育假三十天;如果女方已经领取了原三十天生育假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可以再补领取三十天生育假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医保部门会自动按原申领银行账户予以补发,无需个人重复申请。

  • 3

    育儿假是多少天?如何享受?

    答:按照《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在实际执行中,育儿假按照生育的子女数量计算天数。每年的育儿假原则上应在当年使用,可以连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

  • 4

    《条例》规定,“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这里的“每年”是指自然年?还是周年?

    答:指的是“周年”。举例来说:如果孩子的出生时间是2021年12月1日,则到2022年11月30日是一个周年,在这个周年期间,双方可以享受育儿假各5天。以此类推。

宝宝出生了,我可能需要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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