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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孕期办理
宝宝办理
孕三月内可去医院体检,
领小卡《上海市孕产妇健康手册》
1、身份证明
2、居住证或住房合同
3、结婚证
4、在早孕时超声检查报告
现居住地附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提示
1、孕妇孕13周内带齐材料,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挂号(妇产科),进行体检(需挂号费请带钱)
2、到妇产科说明来意,接下来请根据医生指导进行体检
怀孕13-16周
选择孩子出生医院建立大卡
1、怀孕13-16周,选择分娩的医院建大卡;
2、去医院挂号按医生嘱咐就诊检查;
上海市同济医院、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上海市普陀区人民医院、上海市普陀区利群医院、上海市普陀区妇婴保健院
1、大卡:指的是医院对孕妇进行产检的记录。在选择生产的医院办理保健手册的过程,就是建大卡。
2、去医院建大卡前,请准妈妈们务必提前打电话做好咨询工作,一些热门的医院是须要预约的!
请根据医嘱
做好准备等待生产
1、请宝妈们做好每次的产检工作,若有问题请及时咨询。
2、请以轻松平和的心态等待宝宝降生。
答:按照《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六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生育假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生育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答:在这段时间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已经生育子女的夫妻,如果女方已经按照原《条例》享受完毕三十天生育假的,可以再补享受生育假三十天;如果女方已经领取了原三十天生育假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可以再补领取三十天生育假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医保部门会自动按原申领银行账户予以补发,无需个人重复申请。
答:按照《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在实际执行中,育儿假按照生育的子女数量计算天数。每年的育儿假原则上应在当年使用,可以连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
答:指的是“周年”。举例来说:如果孩子的出生时间是2021年12月1日,则到2022年11月30日是一个周年,在这个周年期间,双方可以享受育儿假各5天。以此类推。
出生“一件事”
1)本市助产医疗机构内出生(含在家中、途中分娩后即送往助产机构)
2)父母双方均为上海市家庭户籍,符合随父、随母落家庭户条件(注:家庭户,非集体户、公共户)
3)申办出生婴儿在1周岁内
4)婚生婴儿
1、身份证
2、户口本